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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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通知》明确,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
此外,《通知》指出,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认定标准,支持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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