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连云港房地产网!
广州住房公积金实行“认房不认贷” 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3-11-15

11月1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广州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2.对购买广州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3.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4.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5.本通知印发后,如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贷款条件及要求依据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连云港房地产网刊发或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相关信息仅为宣传及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友情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4-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证编号:苏ICP备19033477号-2 版权所有:连云港市城建房地产研究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088号
微信公众号:连云港市住建局
微信公众号:连云港房地产